取消政策
取消政策和取消表格
消费者根据以下规定享有撤销权,其中消费者是指出于不能主要归因于其商业或独立专业活动的目的而达成合法交易的任何自然人:
A. 取消政策
撤回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本合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
取消期限为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方接管最后货物之日起十四天。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通过明确的方式联系我们(Fun4Four Sales GmbH, Kronenstraße 15, 73432 Aalen, 德国,电话:07367 / 924 94 60,电子邮件:info@fun4four-sales.com)通知您决定退出本合同的声明(例如通过邮寄发送的信件或电子邮件)。您可以使用随附的取消表格样本,但这不是强制性的。
为了满足取消期限的要求,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到期之前发送行使取消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取消本合同,我们将向您退还所有从您处收到的付款,包括运费(由于您选择我们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送货以外的送货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并立即偿还最晚在我们收到您取消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对于此次还款,我们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与您明确同意不同的付款方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因此次还款而被收取任何费用。在我们收到退回的货物或您提供证据证明您已将货物退回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能会拒绝退款。
您必须立即将货物退回或移交给我们,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您通知我们取消本合同之日起的十四天内。如果您在十四天期限届满之前发送货物,则符合截止日期。
由于商品的性质,通常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退回给我们,我们承担退货费用。由于其性质(转发货物)而通常无法通过邮寄方式退回给我们的货物,您需要承担退回货物的直接费用,预计每件此类货物的最高费用约为 80 - 200 欧元。
仅当货物的价值损失是由于确定货物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以外的必要处理造成的时,您才对货物价值的损失承担责任。
撤销权的排除或提前终止
对于以密封包装交付录音或录像制品或计算机软件的合同,如果在交付后密封已被去除,则撤回权提前终止。
附属/资助交易
如果您通过贷款为该合同提供资金并随后撤销该合同,则您不再受该贷款合同的约束,前提是这两个合同构成一个经济单位。特别是如果我们也是您的贷款人或者您的贷款人在融资方面使用我们的合作,则可以假设这一点。如果在取消生效或退回货物时我们已经收到贷款,则您的贷方将承担我们在融资合同中与您有关的关于取消或退货的法律后果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本合同的主题是购买金融工具(例如证券、外币或衍生品),则后者不适用。如果您想尽可能避免合同义务,请利用取消权,如果您也有取消权,也可以取消贷款协议。
一般信息
1) 请避免货物损坏和污染。请将货物连同所有配件和所有包装组件一起以原包装寄回给我们。如有必要,请使用保护性外包装。如果您不再拥有原包装,请使用合适的包装以确保充分防止运输损坏。
2) 请不要将货物寄回给我们运费已付。
3)请注意,上述1-2并不是有效行使撤销权的先决条件。